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为规范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桂教〔2003〕4号)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经研究,拟对韦振威等244名超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9月1日。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学校将对有关学生做退学处理,并按照自动退学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广西城市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办公室提交异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程序作退学处理,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71-7515015,邮箱:gxcccj@163.com。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附件: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xls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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