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成绩管理工作,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及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课程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保证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使学生成绩考核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二、具体内容
为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及课堂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积极的学习氛围,在对学生到课率、课堂表现、课后作业等方块重新划分总评成绩及平时成绩的认定。
(一)总评成绩认定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的比例划分按照不同课程的分类可以划分成为:考查类课程(平时50%,期末50%),考试类课程(平时40%,期末60%)。
(二)平时成绩认定
1.考查类课程平时成绩认定:
(1)课堂到课率(20%)
学生全勤计满分,如学生出现迟到、早退、事假、旷课等行为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对于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学生,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经教师批准后可视为正常出勤。一门课程缺课时间(包括病、事假和旷课时间)累计占一学期授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按重新学习记。
(2)课堂参与性(30%)
观察并记录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特别是主动提问、积极参与讨论、分享个人见解等行为。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对于有价值的提问和见解给予加分;扰乱到课堂秩序或替他人代到,上课有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吃东西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上课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影响课堂教学行为的每次酌情扣分。
(3)课堂考核(30%)
全面评估学生对课程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课堂参与度、作业质量、随堂测验成绩、实训实操等。这些形式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知识掌握、思维能力、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教师通过考核内容的难度、学生提交情况以及考核材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评分。如不参与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或不给予得分。
(4)课堂笔记(20%)
定期检查学生的课堂笔记,评估其是否准确记录了课堂重点、难点和教师的补充内容。鼓励学生做笔记时融入个人思考,对知识点进行归纳整理或提出新的见解。笔记的整洁度和逻辑性也是评价的一部分;未携笔记本或不记录相应笔记的由任课老师酌情扣分或不给予得分。
2.考试类课程平时成绩认定:
(1)课堂到课率(20%)
学生全勤计满分,如学生出现迟到、早退、事假、旷课等行为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一门课程缺课时间(包括病、事假和旷课时间)累计占一学期授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按重新学习记。
(2)课堂积极性(30%)
课堂主动提问、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回答教师问题、课程实操练习等,每次酌情加分;扰乱到课程秩序或替他人代到,上课有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吃东西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上课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睡觉或其它影响课堂教学的行为,每次酌情扣分。
(3)课后作业(30%)
任课教师应结合授课内容有针对性的布置课后作业,每次按时按次完成且质量较高的给满分,未交作业、未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一门课程累计占一学期授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按重新学习记。
(4)课堂笔记(20%)
携带笔记本并能够准确地记录下任课教师课堂当中指出的重难点,任课教师应不定期抽查学生的笔记进行打分评价,未携笔记本或不记录相应笔记的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或不给予得分。
三、保障机制
(一)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节课告知学生该门课程成绩的评定方法和要求,包括平时考核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等。
(二)平时成绩的评定要客观、公正;任课教师将学生平时成绩如实填入学生考勤册中,并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须有痕迹依据,要真实、准确,平时成绩考核与评定作为教学(考试)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全体教师务必认真履行。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告。
(四)课程结束一周内,各开课部门应认真做好学生平时成绩各评定因素的原始记录,并客观真实地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学生平时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并填写《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以电子档报送至教务处。
四、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学生期末总评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城职大教字〔2020〕1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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